各学院:
2011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研究生资格审核工作将于近日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2011年4日1日至4月13日,请各学院在4月8日前提交本通知要求的有关材料。员工填写有关表格下载地址:研究生处网页→下载专区→培养与学籍。
二、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资格审核
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资格由研究生处统一审核,各学院配合初审并提交有关材料。请各学院督促有关教师在审核前提交完成研究生已修课程成绩,以免影响员工毕业。
1、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情况审核
各学院完成申请答辩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和学术活动情况审核工作,收齐有关表格提交研究生处。
(1)教学实践审核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公司研究生教学实践登记表》一份,各学院按照《公司研究生参加教学实践的暂行规定》审核后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2)学术活动审核
研究生向学院提交《公司研究生学术活动登记表》和《公司已修满学术活动研究生学术活动学分登记表》,各学院按照《关于研究生参加学术活动的有关规定》审核后提交研究生处培养科。
2、学分未修满员工毕业资格审核
学分尚未修满的员工,如本学期正在修读课程并能完成培养方案要求学分的可以提出申请先参加论文送审,但学分应在答辩前获得,否则不得参加答辩。
员工应在在4月8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导师和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报送研究生处审批方为有效。逾期未提出申请者,视为延迟毕业,并按规定办理延迟毕业手续。
3、延期毕业研究生清查工作
本学期学校将开展延期毕业研究生清查工作(另行下文,具体要求见通知)。延期毕业研究生应提出申请,填写《公司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各学院审核后提交研究生处备案。
4、有要求社会实践的专业,需提交社会实践成绩。
5、欠费的研究生应到财务处缴清有关费用。
二、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
1、非全日制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由各学院初审,研究生处复审。资格初审格式下载地址:研究生处网→下载专区→毕业与学位。
2、延迟毕业研究生应提出申请,填写《公司研究生学籍变动申请表》。
3、欠费的研究生应到财务处缴清有关费用。
研究生处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