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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教务规范
发布时间 :2010-07-06 信息员: 浏览次数:382

附录:
公司员工考试成绩管理办法
为加强员工考试成绩管理,保证员工考试成绩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 员工成绩的评定与上报
    1、课程成绩应由期末考试成绩和平时考核成绩综合评定,期末考试成绩一般占60-70%,平时成绩一般占30-40%,可根据课程特点,确定上述各部分比例。所有课程和实践教学环节(含实验课、生产实习、课程论文、课程设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军事训练、公益劳动、专业劳动等)成绩一律按百分制记分。
    2、 体育课成绩应当根据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对身体有疾病或某种生理缺陷不能正常上体育课者,经校医院诊断证明、体育教研室同意,可安排适当健身活动,对认真参加锻炼者,可视为体育课程合格。
    3、课程成绩的评定,应按试卷的参***和有关评分标准进行评定,并由复核人进行复核。
    4、以考查方式评定员工成绩的课程,应由开课系(教研室)成立课程成绩评定小组,根据员工的综合情况进行评定,从而保证员工成绩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5、一般课程成绩评定应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一课程考试超过5个自然班的成绩评定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将成绩在教务管理系统“成绩录入”模块进行成绩录入,再按专业年级打印签字后,送达员工所在学院教务员。公选课成绩按课程打印报送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按学院打印分发。
    6、补考、重修的课程成绩,由任课教师按班级填写,补考成绩报员工所在学院,重修成绩报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分发相关学院。
    7、教师填报成绩时,对于没有成绩的员工应在注明“缓考”、“作弊”、“旷考”等字样。对于因临时学籍变动而尚未列在名单上的员工,任课教师应向学院或教务处核实后方能为其填报成绩,如有其它情况,需作出说明。
二、员工成绩复查与修改
    1、课程成绩评定后,一般不再查阅试卷,如员工本人对成绩有疑问要求复查试卷时,员工必须填写《员工查阅成绩审批表》一式三份。经员工所在学院领导同意签字同意,报教务处审查同意后,转交开课学院,由开课学院指定相关人员进行复核,签署复核结论后交教务处,由教务处通知员工所在学院向员工反馈。
    2、如有出现成绩错(漏)报,任课教师应填写《员工成绩更正审批表》一式三份,经教师所在学院及教务处同意后进行成绩更改。
三、任课教师及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凡有以下情形的,按学校《教学事故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1、 任课教师无故不按规定时间上报成绩的;
    2、 任课教师派员工送成绩的;
    3、 任课教师出现错(漏)报成绩又不按上述规定进行修改和补报的;
    4、 教务处、学院负责成绩管理的工作人员未按规定做好相关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公司考试命题与试卷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考试命题和试卷管理,根据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试命题
    1、命题要以课程教学大纲为依据,反映本课程教学的基本要求,注重考核员工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及应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命题覆盖面要广,题型结构要科学,题量要适当,难度要适中,不出偏题、怪题,减少单纯对知识记忆能力的考核,力求使试题具有良好的区分度,试卷中不同难度层次题量的参考比例为6:3:1(一般:中等:难)或2:5:2:1(容易:一般:较难:难)。
    3、每门课程结束后,应出题量、难易度及覆盖面相当的A、B两套试卷,两套试卷应避免有重复题目,并分别附A、B卷评分标准(含参***)。近4年考试内容重复率不超过60%。
    4、全校公共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应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并不断进行更新。每门课程试题库或试卷库应由不少于30套的试卷组成,并积极推行“考教分离”。
    5、对已有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由系或教研室主任或主考教师负责从中抽取A、B两套试卷;对未建立试题库或试卷库的课程,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由任课系或教研室主任组织A、B两套试卷的命题工作,其它课程由任课教师自行命题。命题工作应在课程开考日的前10个工作日完成。
二、试卷样式与付印
    1、试卷应按教务处统一样式出卷,并尽可能用计算机打印,若用手工书写的必须使用黑色墨水。试卷应字迹清楚、符号规范,不涂改。出卷教师必须仔细核对,避免错漏。
    2、试卷付印前应填写《公司考试试卷印制审批表》,由系或教研室主任审查签字后送教材服务中心付印。公共课、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它课程由主考教师于考试前7个工作日将A、B两套试卷交教材服务中心,由教材服务中心随机抽取一份作为课程期末考试试卷,统一印刷。单班试卷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5份),合班印数为考生总数加上附加数(每小班加3份)。
    3、公共课和基础课由教研室指定专人、其它课程由主考教师,于考试前1个工作日到教材服务中心领取试卷、《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分析表》和试卷袋,补考时也需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
三、试卷印刷管理与保密
    1、教材服务中心应实行试卷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认真做好试卷的接收、印刷、核对、装订、保管和保密工作,并在该课程考试前2个工作日按要求印好试卷,同时销毁多余或作废的试卷及试卷底板。
    2、试卷印刷期间,除有关工作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印刷现场,确保试卷的安全。教务处应派员到场检查试卷的保管和保密情况。
    3、公共课、基础课试卷一般在考前一小时内分发给监考人员,分发时必须由监考人员(2人)和教研室指定的专人同时在场,其它课程试卷由主考教师在考试前20分钟带到考场。
    4、试卷交接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包括清点试卷、加贴密封条、交接经办人签收签字、填写交接签收单。交接签收单由试卷保管单位保存。
    5、试卷在任何一个环节都必须严格保密,严防泄题、**。出现泄密事件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四、试卷评阅
    1、评卷使用红色的钢笔或圆珠笔,并按照评分标准,在试卷指定位置,标注实际得分。如有修改,应在修改处签字,保证试卷批改和成绩统计准确无误。
    2、课程成绩评定一般应在考试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同一课程考试超过5个自然班的,成绩评定应在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试卷分析
    试卷评阅后,教师应对试卷进行分析,并填写考试试卷分析表。
六、试卷保存
    评卷结束后,任课教师应按所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将试卷按学号排序,连同《教师教学手册》、《考试试卷分析表》、评分标准、参***等装入试卷保管袋,并填写试卷保管袋上的相关项目,送交学院、系或教研室专人保管。补考试卷需在右上角注明“补考”字样,按学号排序后,附在正常考试试卷的后面,一并装入试卷保管袋。重修班的试卷单独装袋。试卷保存到员工毕业后两年。试卷保管袋由学校统一印制。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公司实验成绩记载及考核办法
一、所有课程的实验成绩均应以一定比例计入该课程总成绩,单独开课的实验课成绩单列。
二、实验成绩考核办法如下:
㈠单次实验课成绩考核办法:
1、实验预习情况(20%)
有预习并做好预习报告;对本实验的目的、原理、操作步骤、注意事项等有明确认识;能较好地回答教师的提问。
2、实验操作情况(50%)
⑴实验态度: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不迟到、不早退、不喧哗嘻闹、不随意走动,实验认真严谨、勤思考、善提问;
⑵实验操作技能:实验仪器设备使用正确、操作步骤正确、没有仪器破损、没有出现实验事故,具有一定的解决实验中出现问题的能力;
⑶实验结果:实验数据正确,记录规范,没有随意涂改、抄袭现象;
3、实验报告完成情况(30%)
实验报告规范,实验结果计算正确,并附有原始数据、实验结果、实验现象及存在问题的分析处理办法。
㈡实验总成绩考核和计算办法
1、单独设课的实验成绩:单独设课的实验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和结束考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50-60%,结束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50%。
2、非单独设课的实验成绩:
非单独设课的实验课应进行结束考试,结合平时成绩计算实验总成绩。实验成绩根据实验课时的比重而定,原则上以实验课时占该课程总课时的比例计算。
三、实验课不能免修,缺课或不合格的必须重修。实验总成绩不及格的,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实验室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由所在学院批准后执行。
 公司课程论文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我司课程论文管理,保证课程论文质量,特制订本暂行规定。
一、课程论文系指员工结合某门课程的学习,通过查阅文献或进行小试验而撰写的综述论文、试验报告,或根据自己对课程所涉及学科领域的某一方面的创新性见解而撰写的论文。目的在于课程论文的写作,使员工对本课程内容或本课程所涉及的学科领域的国内外发展趋势有进一步的了解,并通过这一环节,使员工掌握以下基本能力:
    1、根据某个主题查阅文献资料;
    2、对文献资料进行分析、选择、归纳和综合;
    3、初步掌握开展试验研究的基本方法;
    4、初步掌握科技论文写作的基本格式、要求和方法。
二、课程论文的要求
    1、查阅并掌握一定数量的资料,了解该领域国内外的发展趋势;
    2、撰写试验性课程论文的,必须完成一定量的试验;
    3、资料和数据必须翔实、可靠、客观;
    4、论文必须经过作者独立思考、消化后写成,不能简单堆砌文献资料;
    5、论文要条理清楚,论证有力,文字通顺;
    6、论文格式必须符合科技论文写作的一般规范。
三、课程论文的组织
    1、课程论文一般在课程上至一半时布置。课程论文的题目原则上由任课教师安排,也可以在教师指导下由员工自定,课程论文的题目应与课程内容紧密结合。同一专业的备选课程论文题目数量应充足,保证选题范围的多样性。
    2、教师应向员工讲解课程论文的写作要求,并提供相关的学术刊物和检索工具名称。综述论文要求系统查阅文献数量在10篇以上。课程论文的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
    3、教师要鼓励员工通过独立思考,发表创新性的见解。
    4、课程论文完成以后应尽量组织交流,鼓励员工在交流过程中互相提问,互相讨论,共同提高。
四、成绩评定
    所有课程论文都应上交,经任课教师批改。课程论文成绩的评定应根据员工查阅资料的程度、对资料的分析综合能力、写作水平以及是否提出合理的新见解而定。有进行交流的,还要参考交流情况评定成绩。成绩不合格者应重写。
五、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关于生产(毕业)实习管理的暂行规定
为了加强我司员工生产(毕业)实习管理,提高生产(毕业)实习质量,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生产(毕业)实习的目的
    1、使员工加深对所学专业的感性认识,在实践中运用并深化所学的理论知识;
    2、在实习中获得实际知识和实际生产技能;
    3、培养员工独立工作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培养员工的劳动观念和群众观点,以及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
二、生产(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
(一)教务处对生产(毕业)实习工作进行宏观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1、制订生产(毕业)实习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负责实习经费的分配和管理;
    3、负责组织实习工作的检查、总结、交流和评估等。
(二)学院负责生产(毕业)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组织制订实习大纲;组织制订当年实习计划。实习计划的内容包括:本次实习的目的与任务;实习的组织领导;实习地点安排;实习内容要求,实习时间安排;实习的方法与步骤;实习纪律;实习总结与考核等。实习前要将实习大纲、实习计划发给员工;
    2、组织实施实习计划(确定指导教师,选择实习地点,员工的分组和实习过程的管理等);
    3、检查实习的进展情况;
    4、组织实习的考核和交流,负责制定实习成绩评定标准;
    5、负责实习经费的安排与开支的审核。
三、指导教师的职责
    1、执行实习计划,做好实习前有关准备工作;
    2、做好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状况;了解和处理实习中的业务和生活问题,定期向学院及实习单位汇报;
    3、认真指导员工实习,严格要求,不得放任自流;
    4、按照规定安排实习经费开支,办理财务结算,要求专款专用;
    5、组织员工做好实习总结报告、专题总结和小组鉴定,批阅实习报告,评定实习成绩并写出书面评语;
    6、实习结束后,负责实习工作的总结,书面向学院报告。
四、实习形式
    员工生产(毕业)实习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以下实习形式:
    1、集中实习:由院统一联系实习单位,由指导教师带队,集中进行;
    2、委托实习:在实习条件较好、指导力量较强的情况下,学院可委托实习单位进行全面指导,但应派教师巡回指导,协助做好员工的思想工作和技术指导;
    3、与科研项目结合进行实习:对经费比较充足、又能够完成实习目标的科研项目,可以将实习任务与科研项目结合起来,由课题负责人指导,并应保证员工有一定时间在生产第一线实习;
    4、回当地有关厂、场、所等单位进行实习:各学院可根据专业性质制定措施,允许部分员工自己联系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实习点,以加强实习的针对性。定向生和委培生可回定向和委培单位实习。实习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
五、实习纪律与成绩考核
    根据专业不同特点,因地制宜地制定实习纪律和进行成绩考核。
    1、员工不得无故不参加实习,如因公必须留校或中途回校者,须事先征得院领导同意,并报教务处批准。实习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有事必须向指导教师请假,未经同意,不得擅自离队;
    2、凡不参加实习的时间超过规定实习时间的三分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补实习的机会,补做实习应按规定缴费;
    3、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与实习单位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社会安定和实习教学秩序;
    4、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劳动纪律,爱护劳动工具、仪器设备,保证实习安全,如有违反造成损失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分;
    5、员工要按照实习大纲要求,撰写实习日记,并在实习结束后,撰写实习总结和实习专题报告各一份;
    6、指导教师根据员工在实习过程中完成任务的数量与质量、运用所学知识和操作的能力,并根据员工自我鉴定(包括思想表现、学习态度、团结互助、劳动观念以及遵守纪律等)情况,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评定实习成绩;
    7、无故不按时缴交实习专题报告和自我鉴定者,其成绩按不及格论。实习成绩不及格者按员工学籍管理办法处理。
六、各专业的课程教学实习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七、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公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管理规定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旗下产业人才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专门人才的重要教学环节,是评价员工综合素质、专业技术、思维方法和实践能力的重要内容,也是员工获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同时,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也是衡量高等学校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为规范我司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目标要求
(一)目标
1、培养员工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形成正确的世界观,掌握科学的研究方法;
2、引导员工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去发现、分析和解决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问题,培养员工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业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3、训练与提高员工查阅文献资料,运用各种工具搜集、整理、分析材料;阅读、翻译本专业外文资料和根据研究课题进行科学实验和工程(工艺)设计的能力;
4、培养员工良好的协作精神,提高员工积极探索的创新能力。
(二)要求
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工作中,各学院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领导和指导。树立现代教育质量观念,认真按照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论文(设计)教学目标要求,依照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教学、科研、生产相结合,教育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原则,有针对性地强化员工多学科理论知识和综合技能的实践锻炼,努力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和创造性思维能力,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人才培养质量和管理工作水平。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教学环节
1、学院组织并公布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题目供员工选择(拟订题目要做到大小适中,难易适度;每个员工只需选择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中的一种作为工作内容,不需要同时做毕业论文和毕业设计);
2、员工确定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题目;
3、学院向员工下达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
4、指导教师审定员工提交的开题报告(内容包括文献综述、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预期目的、进度计划等);
5、员工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和指导教师对员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指导;
6、指导教师进行毕业论文(设计)中期检查;
7、员工提交毕业论文(设计);
8、指导教师和评阅人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评审;
9、学院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0、评定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并对毕业论文(设计)各类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和归档。
三、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原则
1、毕业论文(设计)选题要符合专业培养目标,体现专业培养方向,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实际相结合,并有一定的研究价值和现实意义,有一定的开拓性和创新性。
2、对理工农科类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结合科学研究、工程实际的题目或结合教师科研项目的题目应占全部题目总数的80%以上;对文法经管科类毕业论文(设计)的选题,注重反映解决社会、经济、文化中实际问题的题目应占全部题目总数的80%以上。
3、选题时一般为一人一题,确需由多名员工共同完成的,每个员工应有独立内容;同一专业每学年的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更新率应大于80%,选题广度和工作量要符合综合训练的要求。选题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改,每个专业的选题更改率应掌握在10%以内。
4、员工应在教师指导下,一般在学院公布的范围内选题;员工根据自己的兴趣与特长自拟题目的,应经指导教师认可,并经学院领导批准。
5、选题应在员工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开始前1--2个月内确定;因受生产季节等因素影响的特殊专业,选题时间可不受限制。
6、选题工作必须经过学院公布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员工选择、学院协调平衡、学院确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四个阶段。
四、指导教师及主要职责
(一)指导教师
1、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指导教师由具有实际设计、研究工作经验,工作作风严谨、踏实,并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2、每位教师指导的员工人数一般在6名以内,确需超出的,最多不得超过10名;
3、指导教师一经确定后,不得随意更换,确因工作需要须更换的,应办理有关手续,并由所在系(教研室)委派水平相当的教师代替。
(二)指导教师主要职责
1、指导教师要注重培养员工严谨的治学态度和端正的学风;要指导员工掌握基本的科学研究方法和学术论文写作方法;要提高员工的创新意识和独立工作、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2、指导教师应负责指导员工做开题报告、组织调研、实验、上机运算等各项工作,把好毕业论文(设计)的开题报告关。指导教师应按拟定的毕业论文(设计)课题或题目,认真填写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在员工进入课题前下发给员工,并定期检查员工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填写中期检查报告。
3、指导教师应对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包括课题(或实验)方案、工作进度、实验数据处理以及文献资料查阅等各个方面。
4、指导教师必须在员工答辩前对毕业论文(设计)(包括设计说明书、计算资料、实验报告或图纸等)进行审查,并提出修改意见,填写毕业论文(设计)导师评阅表;根据员工的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以及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对不同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写出明确、具体的评语(评语应避免千篇一律);指导员工做好答辩前的准备工作,并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
 5、指导教师带领员工在外单位做毕业论文(设计)时,教师应代表学校与有关单位一起,落实做好与员工毕业论文(设计)有关的工作,并处理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发生的各种问题。
五、员工的职责
1、员工应在教师指导下选题、开题、拟定工作计划和认真阅读与本课题相关的文献资料,根据本课题的研究需要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并进行科学计算和综合分析。
2、员工应虚心接受教师指导,根据毕业论文(设计)规范化要求,独立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的成果,不得虚构编造实验数据和社会调查资料等。
3、员工应独立思考,勇于创新,加强独立工作能力锻炼。
4、员工应严格遵守校、院及实验室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外进行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要遵守所在单位的规章制度。
5、员工在毕业论文(设计)期间,应实行考勤制度,一般不准请假,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指导教师同意,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对缺勤(包括请病、事假)累计超过毕业论文(设计)时间1/3以上者,取消答辩资格,不予评定成绩。
六、毕业论文(设计)规范
(一)毕业论文(设计)格式规范:
①封面;②目录;③题目;④作者(..学院..专业..届);指导教师、职称;⑤内容提要和英文摘要(100字以内);⑥关键词(中英文3--8个);⑦引言;⑧正文;⑨注释;⑩参考文献;⑾必要附件;⑿致谢。
毕业论文(设计)用A4复印纸打印,并提供word格式电子文档。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程序和撰写规范:
1、毕业论文(设计)的写作程序:
①查阅文献、收集资料;
②拟定实验研究或设计方案;
③进行理论分析和技术可行性论证;
④撰写开题报告;
⑤拟定写作提纲,撰写毕业论文或编写设计说明书初稿;
⑥修改定稿;
2、毕业论文(设计)的撰写规范:
毕业论文要求观点正确、论证充分、资料翔实,理论分析与计算正确,实验数据准确可靠,对研究的问题有独到见解或较深刻分析,结构严谨,逻辑性强,论述层次清晰;
毕业设计应完成设计任务书所有项目,要求设计合理,分析严密,计算准确,图纸完备、整洁、正确,设计说明书条理要清楚,分析能力要强;
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说明书要求:行文表述规范准确,文字通顺流畅,打印或书写工整;标点、符号、计量单位正确;图表、曲线等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文科专业毕业论文字数一般在8000字左右,理工科专业字数一般在5000字左右。
七、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及答辩
(一)成绩评定
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包含毕业论文(设计)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其中论文(设计)评阅成绩由导师评阅成绩和一个论文(设计)评审人评阅成绩组成。评阅成绩依据包括开题报告的情况、员工的业务水平、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质量、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过程中的工作态度等。评阅成绩和答辩成绩在总评成绩中所占分值比例由各学院根据专业特点确定。
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按百分制记分,其中优秀比例控制在20%左右,优秀的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必须参加学院的大组答辩。各专业员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总体应呈正态分布。
(二)答辩
毕业论文(设计)必须进行答辩。学院成立由3—5人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院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各专业相应成立若干个由3—5人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每个答辩小组配秘书1名,具体组织本专业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工作。指导教师可以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小组。学院应在答辩前1周向员工公布答辩小组教师名单和员工参加答辩的日程安排及地点。每位参加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员工,应向答辩小组汇报毕业论文(设计)情况,回答答辩小组成员的提问。答辩小组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综合考核员工的成绩:①开题报告的情况;②员工的业务水平;③毕业论文(设计)的总体质量;④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环节过程中的工作态度;⑤答辩中自述和回答问题的情况等
八、毕业论文(设计)的存档
员工毕业论文(设计)的资料要以纸质形式装入员工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本专业所有毕业生的毕业论文(设计)汇总资料要以纸质形式和电子文档形式(光盘)装入毕业论文(设计)专业汇总资料袋。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要长期保存。
员工个人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材料包括:①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书;②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③指导教师中期检查报告;④毕业论文(设计)正文;⑤导师评阅表及评阅人评阅表;⑥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表;⑦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评定表。
专业汇总的毕业论文(设计)资料袋材料包括:①按专业汇总的毕业论文(设计)任务安排情况表;②学院有关毕业论文(设计)的补充规定;③毕业论文(设计)评分标准(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成绩的组成部分和各组成部分所占的比例以及及格、优秀的最低标准);④毕业论文(设计)组织安排(包括答辩委员会的组成名单及参加大组和小组答辩教师名单、员工分组名单、答辩的时间安排表等);⑤本专业员工的毕业论文(设计)成绩汇总表;⑥本专业所有员工毕业论文(设计)正文的电子文档(光盘若干张)

九、其它
1、各学院可参照本规定,制定适合本学院各专业特点的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办法,并报教务处备案。
2、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公司关于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暂行规定》(闽农林大教字[2002]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