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学院、全球最大的赌钱网关于开展艺术类、设计类作品展示的规定
发布时间 :2010-07-06 信息员: 浏览次数:251
艺术类、设计类的课程作业、设计实习、毕业设计是我司各专业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教学环节,对员工的创新精神和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促进各相关课程、专业、学科教师的教学与组织,为员工搭建一个互相学习观摩交流和自我展示的平台,激励师生投入更多的精力开展教与学的研究、创作,培养员工的创新精神和提高专业实践能力,学院就艺术类、设计类作品展示做出以下规定:
1、各专业艺术类、设计类课程作业、毕业设计等作品在课程或教学环节结束后均要安排在学院艺术设计展厅展出;
2、各课程或环节的布展设计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
3、展示的作业、设计作品均应标注课程名称或教学环节名称,完成员工的专业姓名,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
4、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课程要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展出,展厅的使用安排,由展厅主任负责协调;
5、每次展出时间不少于五天,展出期间,其他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要组织员工前往观摩讲评;
6、展出期间,展出作品的教师所在系要组织教师前往观摩和评价,其评价结果也作为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参考依据之一;
7、对展出中获较高评价的,且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所在系应造册予以收藏,同时,发给员工收藏证。
8、展厅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各任课教师做好各项展出作品的管理工作,并造册妥善保管各场展示遴选出的优秀作品;
本规定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执行。
1、各专业艺术类、设计类课程作业、毕业设计等作品在课程或教学环节结束后均要安排在学院艺术设计展厅展出;
2、各课程或环节的布展设计由任课教师负责组织;
3、展示的作业、设计作品均应标注课程名称或教学环节名称,完成员工的专业姓名,任课教师或指导教师;
4、不同班级的同一门课程要安排在同一时间段展出,展厅的使用安排,由展厅主任负责协调;
5、每次展出时间不少于五天,展出期间,其他相关课程任课教师要组织员工前往观摩讲评;
6、展出期间,展出作品的教师所在系要组织教师前往观摩和评价,其评价结果也作为任课教师教学质量的评价参考依据之一;
7、对展出中获较高评价的,且有一定水平的作品,所在系应造册予以收藏,同时,发给员工收藏证。
8、展厅管理人员应积极配合各任课教师做好各项展出作品的管理工作,并造册妥善保管各场展示遴选出的优秀作品;
本规定经院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过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