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加完善大员工的综合测评机制,全面考察我司员工综合素质,根据《公司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管理规定》,现针对我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次综合测评结果作为对我司员工各类奖励、评优评先、各类资助和推荐就业的依据,并存入员工档案。
第三条凡具有本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员工,均有参加大员工综合素质测评的权利和义务。员工在休学期间不参与综合素质测评。
第四条综合素质测评坚持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静态考察和动态测量相结合,专业年级测评和学院考评相结合,坚持事实就是、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综合素质测评分为德育测评、智育测评和文体测评三项,相应设立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和综合素质测评分四个测评分值。德育测评分、智育测评分、文体测评分的满分值均为100分。
学年综合素质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20%+智育测评分*70%+文体测评分*10%
第六条员工的综合素质测评每学年评定一次,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五月份进行,非毕业班安排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第二章德育测评
第七条德育测评的内容:德育测评主要评价员工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行、遵纪守法、集体观念、劳动表现、基础文明、社会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
第八条德育测评公式:德育总分=基础分+奖励分—扣分,其中基础分为75分。
第九条德育测评奖励分标准如下:
(一)担任校、院各级干部奖励分
1、担任校院主席团、院员工党支部书记,金山青年、校电台负责人,给与奖励9-10分(优秀10分,良好9.5分,合格9分);担任校院部长、学院班长、支书、员工党支部委员,给与奖励8-9分(优秀9分,良好8.5分,合格8分)、担任院宿舍层长,给予奖励5-9分(优秀9分 良好7分 合格5分);担任校院副部长.助理和新生助班给与奖励6-8分(优秀8分,良好7分,合格6分);担任校院干事、其他班委、舍长给与奖励0-6分(优秀6分,良好5分,合格4分);不合格的,不加奖励分。
2、担任校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人、红十字协会负责人、金山青年、校电台下属各部门部长以担任校院级部长级干部标准加分,担任校院社团协会负责人以担任担任副部级干部标准加分。
3、兼任多个职务且有两个以上职务的岗位考核为优秀的,可做最高不超过2分的上调,干部职务分最高不超过10分。兼任部长、班长、支书级别以上干部考核合格者加1分,兼任副部级别考核合格者加0.5分,兼任干事和其他班委级别考核合格者加0.3分。
4、员工干部考核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员工干部总人数的20%。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遵纪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工作实绩,模范表率作用等方面。学院团委、员工会的各类员工干部考核标准由学院制定,校团委、校员工会的各类员工干部考核标准由校团委制定。
(二)受荣誉表彰奖励分(文体类表彰竞赛除外)
1、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10分;获省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8分;获校、市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6分;获院、处级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4分;获校员工会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2分;获院员工会、校员工会各类部门荣誉称号的个人,奖励1分。
2、获国家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其成员每人奖励6分;获省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其成员每人奖励4分;获校、市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其成员每人奖励3分;获院、处级荣誉称号的集体,其成员每人奖励2分;获校员工会荣誉称号的集体,其成员每人奖励1分;获院员工会荣誉称号的集体,其成员每人奖励0.5分。
3、获全国性各类竞赛(不含科技、学术、文体类的),除学校规定的综合性科学技术奖项加智育分外(下同),其余奖项一等奖奖励8分,二等奖奖励6分,三等奖奖励4分,其余的酌情给予奖励1—3分。
4、获省级各类竞赛一等奖奖励7分,二等奖奖励5分,三等奖奖励3分,其余的酌情给予奖励2分。
5、获校、市级各类竞赛一等奖奖励5分,二等奖奖励4分,三等奖奖励2分,其余的酌情给予奖励1分。
6、获院、省级各类协会举办的各类竞赛一等奖奖励3分,二等奖奖励2分,三等奖奖励1分,其余的酌情给予奖励0.5分。
7、凡获得校文明宿舍称号的,全体舍员奖励4分,舍长奖励5分。
8、凡获得院文明宿舍标兵称号的,全体舍员奖励3分,舍长奖励4分。
9、凡获得院文明宿舍称号的,全体舍员奖励2分,舍长奖励3分。
10、同一学期同时获得校、院文明宿舍称号,两者可重叠加分。
11、凡在本学年班级量化考核中年获得“院优秀班级”荣誉称号的班集体,本学年全班同学奖励2分。
(三)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加分标准
1、积极参加国家级举办的大型主题教育活动,给予奖励5分;积极参加省级举办的大型主题教育活动,给与奖励3分。
2、院团委员工会各部门承办的校级大型活动,承办负责部门人员给予奖励2分,其他部门协助人员给予奖励1分。
3、大型活动参加加分情况已活动下发文件加分细则为准。(如:队列训练,院校级运动会,129大合唱等)。
4、积极参加其他活动、出色完成组织安排的临时性社会工作任务或积极开展公益活动的,每人次酌情给予奖励0.5分。
5、参与献血活动的同学,每次给予奖励3分。
6、参加思政教育、科技创新、校风建设等方面员工活动每次酌情给予奖励0.5-2分。
(四)各类文章(除学术论文外)、报道稿在刊物(CN号)上发表,第一作者每篇奖励5分,第二作者每篇奖励2分,第三作者每篇奖励1分;在省级媒体、刊物刊登者给与奖励2分,校级媒体刊物上刊登者给予每篇奖励1分,院级媒体、刊物刊登的同学,每篇给予奖励0.5分。
(五)个人先进事迹在国家级媒体、刊物发表的给与奖励3分,在省级媒体、刊物发表的给与奖励2分、在校级媒体、刊物发表的给与奖励1分。
(六)寒暑假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含就业创业、志愿服务、科技创新等),有较好的实践成果并做好社会实践总结的同学给予加2分。
(七)见义勇为者,每人次奖励10分(需有相关证明材料);拾金不昧,受社会通报表扬者每次奖励5分,受学校通报表扬者每次奖励2分,受学院通报表扬者每次奖励1分(须有相关证明材料)。
(八)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根据活动类型酌情给予0.5-1分奖励。校、院竞赛性质活动参赛选手每次给予加1分奖励,同一活动设有多轮比赛,加分可叠加,最高上限为3分;员工评委、后勤、观众每次给予加0.5分奖励;参赛分与获奖分可叠加加分;同一时间,参赛、后勤与观众不叠加加分。非竞赛性质活动,参与者每次给予0.5分奖励。
(九)各类讲座加分视具体情况而定(例:金山讲坛加0.1学分,则不加德育分)。
(十)一学年内,未有迟到、早退、旷课违纪现象的同学给予学年综合测评德育分2分奖励,若全班未出现违纪现象,再给予班级每名同学德育分3分奖励。详见《艺术学院全球最大的赌钱网课堂纪律检查暂行办法》。
第十条德育测评分扣分标准如下:
(一)受到学校留校察看处分的扣10分;受到学校记过处分的每人次扣8分;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6分;受到学校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4分;受到学院记过处分每人次扣4分;受到严重警告每人次扣3分;受到学院警告处分的每人次扣2分;受到校、院通报批评的每人次扣2分。
(二)在员工日常管理中员工干部****或严重失职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4—6分;对进行员工日常管理的人员进行阻扰、讽刺、谩骂者,视情节轻重,每人次扣3—5分。
(三)未按规定参加升国旗仪式或其他集体活动的,每人次扣2分,代签者扣1分。
(四)卫生检查结果中,被评为C等的宿舍,其宿舍所在成员每人次扣0.5分,舍长扣1分。
(五)在晨点过程中,代人晨点的,每人次扣1分;晨点未到,每人次扣0.5分。
(六)夜不归宿,每人次扣0.5分;累计两次未在规定时间内熄灯或者熄灯完又开灯的,每人次扣0.5分;宿舍有高功率电器,其宿舍所在成员,每人次扣0.5分,舍长扣1分。
(七)每旷课1学时,扣0.5分,迟到或早退累计3次,按旷课1学时处理。详见《艺术学院全球最大的赌钱网课堂纪律检查暂行办法》。
(八)凡学院规定参加的各类校级报告会,未出席者每次扣1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0.5分(迟到早退者不给予加分),此项扣分作为学院每学年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依据。
(九)凡员工干部出现舞弊等违纪事件者,应从严从重给予扣分处罚,并且其年度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十)其他违反公民道德基本规范或大员工行为准则的,视不同情节扣1—3分。
注:以上(三)—(六)条,扣分情况表由院自律会提供,(七)条扣分情况表由院学习部提供。
(十一)德育奖励分超出25分按25分计算,德育分满分为100分。
(十二)凡是泄露学院员工信息扣2分。
第三章智育测评
第十一条智育测评内容包括课程成绩(不包括体育课)和学习类活动。
第十二条智育测评的公式:智育测评公式:智育测评分=成绩分+奖励分—扣分。
(一)成绩分=该学年课程学积分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课程学积分=该课程成绩*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体育课除外)。
(二)智育测评分公式
智育测评分=学习成绩+奖励分-扣分。
学习成绩分=该学年课程成绩的总和/该学年各课程学分总和。
其中,课程学分积=该课程学分(公共选修课除外)。
(1)课程成绩分按实际分数计,考试课成绩按五级记分制的按优一门90分,良一门80分,中一门70分,及格一门60分的标准算。
(2)补考成绩及格的按60分计,补考后仍不及格的,按补考后的成绩;缓考的按缓考成绩计。
(3)专业选修课成绩计算:专业选修课总分数已超过专业培养规定总学分要求的,可由本人选取必要的课程学分计入智育分计算范畴;未超者无论课程及格与否,均需计入智育分计算范畴。
第十三条智育测评奖励分标准:有以下情形的,可给予不超过10分的加分,专业赛事奖项中如存在加分标准不明确的情况,由院参展参赛委员会进行审议加分。
评定标准:
A类
国家:1.凡是在国家级“挑战杯”全国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员工创业计划竞赛活动中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按10(特等奖)、9、8、7、5(优秀奖)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省级:2.凡在省级”挑战杯“全国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员工创业计划禁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按8、7、6、4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校级:3.凡是在校级“挑战杯”全国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大员工创业计划竞赛活动中获得一、二、三等、优秀奖,第一负责人按6、5、4、2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B类
国家:1.凡在附表1,B类中各项国家级学科竞赛,参赛队或个人获得特等、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按9、8、7、5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省级:2.凡在附表1,B类中各项省级学科竞赛中,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7、6、5、3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校级:3.凡在附表1,B类中各项校级学科竞赛中,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5、4、3、2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C类
国家:1.凡在附表1,C类中各项国家级学科竞赛中。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8、7、6、4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省级:2.凡在附表1,C类中各项省级学科竞赛中。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6、5、4、2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校级:3.凡在附1,C类中各项校级学科竞赛。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4、3、2、1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D类
国家级:凡在附表1,D类中各项国家级的各类学科竞赛。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7、6、5、3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省级:凡在附表1,D类中各项省级的各类学科竞赛。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5、4、3、2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校级:凡在附表1,D类中各项校级的各类学科竞赛。参赛队或个人获得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的,第一负责人分别按3、2、1.5、1分记;第二至第五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1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二)参加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及大员工创新性实验项目全过程,完成立项申报、实验研究、结题等全过程且通过验收并获得优秀项目者,给予立项负责人及参与者(取前三名)分别奖励3、2、1分(自学项目)或1.5、1、0.5分(导师项目)。
(三)在核心刊物(以校人事处制定刊物为准)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6分,第二作者每篇奖励3分,第三作者每篇奖励1分;在学术刊物(CN号)上发表本专业研究性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每篇奖励3分,第二作者每篇奖励2分,第三作者每篇奖励1分,发表非专业综述性论文仅论文第一作者加分且只加德育分(不加智育奖励分),分值同专业综述性论文。出版专著(10万字以上)奖励10分。时间要求,每年9月1日(含)至次年8月31日(含)(每年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改为每年9月1日(含)至次年8月31日(含))发表论文专著计入该学年智育测评。在加分上限为10分的前提下,核心刊物论文可篇数不限,学术刊物(CN号)论文篇数上限为2篇。
(四)发明专利第一专利人按4.5分记,第二至第四专利人止乘以系数60%、40%、2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五)同一学年同一作品获得多类、多次奖项,按最高分值奖励,不重复奖励;同一作品在不同学年获得多类,多次奖项,如获得更高奖励分,则予以补齐差额奖励分,少于以往学年所奖励分值的则不予以加分。同类别单项奖励不超过10分智育分总分不得超过100分。各类竞赛中出现其他名称的奖项,除以上特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以外均视为鼓励奖,第一负责人加分为国家级1.5分,省级1分,校级0.5分,第二至第四负责人止乘以系数60%、40%、20%(小数点后保留1位,四舍五入)。
(六)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者奖励1分,通过国家六级考试者奖励2分(本学年)(各学年不累加)。
(七)获得国家计算机一级证书者奖励1分,获得国家计算机二级证书者奖励2分(本学年)。
(八)有关等级考试加分只针对国家英语等级考试以及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其余考试不给予加分。
(九)未列入”奖励标准”条款的其他奖励项目,员工也可以提出申请,由综合测评认定小组审核认定。鉴于附表C.D奖项中未有参加省级或校级奖项,由最后奖状署名为加分参考依据,再由综合测评认定小组审核认定。
(十)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分类详细依照附表。
第十四条智育测评扣分标准:补考的,或考试违纪、作弊的,按该课程学分扣分。
第四章文体测评
第十五条文体测评包括文艺测评和体育测评。
(一)文体测评分公式:文体测评分=文艺分*50%+体育分*50%。
(二)文艺分公式:文艺分=基础分+奖励分,文艺分基础分为80分。
(三)体育分公式:体育分=基础分+奖励分,其中有体育课的体育分的基础分为体育课成绩分,没有体育课的基础分为80分。
第十六条文体测评奖励分标准:
(一)文艺测评加分奖励标准
(1)参加国家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按决赛成绩第一名(一等奖)每人奖励10分,第二名(二等奖)每人奖励8分,第三名(三等奖)每人奖励6分,优胜奖(鼓励奖)每人奖励4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给予奖励2分。
(2)参加省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按决赛成绩第一名(一等奖)每人奖励8分,第二名(二等奖)每人奖励6分,第三名(三等奖)每人奖励4分,优胜奖(鼓励奖)每人奖励2分,参与决赛未获奖者,给予奖励1分。
(3)参加校(市)级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按决赛成绩第一名(一等奖)每人奖励6分,第二名(二等奖)每人奖励4分,第三名(三等奖)每人奖励2分,优胜奖(鼓励奖)或其他级别奖项每人奖励1分。
(4)参加学院各类文艺比赛获奖的,按决赛成绩第一名(一等奖)每人奖励3分,第二名(二等奖)每人奖励2分,第三名(三等奖)每人奖励1分,优胜奖(鼓励奖)每人奖励0.5分。
(5)积极参加(演出人员)国家级、省级举办的具有重大教育活动的文艺演出及重大节日庆典活动,给与奖励20分;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重大文艺活动、文艺比赛者,给予奖励10分;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文艺活动,分别酌情给予3、2、1分文艺分的奖励。
(6)积极参加校级或其他学院举办的文艺活动,根据举办方所示证明,主持人给予2分奖励,演员给予1分奖励。
(7)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类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校、院竞赛性质活动参赛选手每次给予加1分奖励,同一活动设有多轮比赛,加分可叠加,最高上限为10分;参赛与训练奖励总分上限为10分;员工评委、后勤每次给予加1分奖励;参赛分与获奖分可叠加;同一时间,后勤与参赛不可叠加加分;无特别说明观众不加分。非竞赛性质活动,参与者每次给予1分奖励。
(二)体育测评奖励分标准:
(1)参加全国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10分,第二名每人奖励8分,第三名每人奖励7分,第四名每人奖励6分,第五名每人奖励5分,第六名每人奖励4分,第七名每人奖励3分,第八名每人奖励2分。
(2)参加省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8分,第二名每人奖励7分,第三名每人奖励6分,第四名每人奖励5分,第五名每人奖励4分,第六名每人奖励3分,第七名每人奖励2分,第八名每人奖励1分。
(3)参加校(市)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7分,第二名每人奖励6分,第三名每人奖励5分,第四名每人奖励4分,第五名每人奖励3分,第六名每人奖励2分,第七名每人奖励1分,第八名每人奖励0.5分。
(4)参加院级各类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第一名每人奖励6分,第二名每人奖励5分,第三名每人奖励4分,第四名每人奖励3分,第五名每人奖励2分,第六名每人奖励1分。
(5)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破校级以上记录的,另奖励10分。
(6)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举办的重大体育赛事或活动,给与奖励20分;积极参加校院举办的重大体育活动或赛事,给予奖励10分;积极参加校、院、班级组织的各项体育活动,分别酌情给予3、2、1分的奖励。
(7)员工担任校级或其他学院体育竞赛裁判者,根据举办方所示证明,每次给与奖励1分,学年奖励分不超过为3分。
(8)同一学年获同一类别竞赛类奖励的,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奖励;校、院竞赛性质活动参赛选手每次给予加1分奖励,同一活动设有多轮比赛,加分可叠加,最高上限为10分;参赛与训练奖励总分上限为10分;员工评委、后勤每次给予加1分奖励;参赛分与获奖分可叠加;同一时间,参赛、后勤与观众不叠加加分。非竞赛性质活动,参与者每次给予1分奖励。
第十七条文体测评扣分标准:无故不参加规定的各级、各类文体活动者,每人每次扣文艺测评分或体育测评分1分。
第五章测评工作要求
第十八条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学院综合测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监督学院综合素质测评工作。
(二)学院以专业年级为单位成立测评小组进行测评;测评小组成员由辅导员、班主任、班长、团支部书记、员工代表若干人等组成。
第十九条工作要求:
(一)学院综合测评实施细则须在学院员工代表大会上讨论通过,并报校员工处备案。
(二)各专业年级测评结果需与员工本人见面,并由本人签字确认后公示三天。
(三)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归入员工个人档案。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综合测评中德育、文体分计算每月汇总一次,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授权团委委员及员工会主席团依据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进行具体加分计算。
第二十一条综合测评中德育、文体分计算每月公示一次,公示期为三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员工会办公室反映,如有误进行修正重新公示,无误则按原公示情况处理,公示期过后不予受理。
第二十二条安溪校区员工的综合测评以安溪校区综合测评实施细则为准;转专业或海外学院分离员工或赴港澳台交流员工,如原已做综合测评的则学院给予承认,如原学院未做综合测评的,由员工提供加分证明及学习成绩证明,根据本学院综合测评重新认定。
第二十三条对于各专业参展参赛获奖员工的加分由学院参展参赛委员会进行统一确定。
第二十四条本细则由公司艺术学院、全球最大的赌钱网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16年12月26日起施行。
公司艺术学院、全球最大的赌钱网(合署)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1:
公司员工参加省级以上各类学科竞赛及科技创新活动分类表
类 别 | 赛事名称 | 主办方 |
A类 | “挑战杯”全国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挑战杯”全国大员工创业计划大赛 |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 |
“挑战杯”福建省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协、福建省学联 | |
“挑战杯”福建省大员工创业计划大赛 | 共青团福建省委、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协、福建省学联 | |
B类 | 全国大员工结构设计大赛 |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全国大员工电子设计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信息产业部人事司 | |
全国大员工机器人电视大赛 | 中央电视台主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 |
全国大员工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 |
全国数控技能大赛 |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
全国大员工职业生涯规划暨模拟就业大赛 |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 |
全国大员工信息安全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安全协调司 | |
全国高校“创意 创新 创业”电子商务挑战赛 | 教育部、中国电子商务协会 | |
全国大员工广告艺术大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等 | |
全国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 |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 |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大赛 | 教育部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司 | |
福建省大员工结构设计大赛 |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建设厅 | |
全国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福建省赛区) | 福建省教育厅 | |
福建省大员工电子设计竞赛 |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信息产业厅 | |
全国大员工“三创赛”福建赛区竞赛 | 福建省信息化局、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共青团福建省委 | |
福建省大员工职业规划大赛 | 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教育厅、中国海峡人才市场 | |
福建省研究生自然辩证**文演讲赛 | 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 | |
海峡两岸四地室内设计大奖赛 | 福建省人民政府、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 |
C 类 | 全国物流设计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全国大员工创业设计大赛暨沙盘模拟经营大赛 | 教育部国家精品课程资源中心、教育部中国大员工在线 | |
中国大员工(文科)计算机大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文科计算机基础教学指导委员会 | |
国际(美国)大员工数学建模竞赛 | 美国数学及其应用联合会 | |
全国大员工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 全国大员工机械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2006-2010教育部机械基础课程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 |
“CCTV杯”全国英语演讲赛 | 中央电视台英语频道、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 |
全国计算机仿真大奖赛 | 全国计算机仿真大奖赛组织委员会 | |
全国大员工嵌入式设计大赛 | 中国电子学会 | |
中日韩大员工风景园林设计竞赛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日本造园学会、韩国造景学会 |
大员工生态科普创意大赛 | 中国林学会 | |
全国大员工茶艺技能大赛 | 高等学校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联席会植物(动物)学科组 | |
中国大员工公共关系策划大赛 | 中国国际公共关系协会 | |
中国大员工“明日网商”挑战赛 | 教育部高等学校电子商务教学指导委员会 | |
全国高等院校大员工综合布线竞赛 | 美国西蒙公司、国际铜业协会、全国高等学校智能建筑专家指导小组 | |
公益广告设计大赛 | 中国设计产业协会 |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大员工设计竞赛 | 中国风景园林学会 | |
中国大员工LED大赛 |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 |
全国大员工化学实验邀请赛 | 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 | |
D类 | 全国高校景观设计毕业作品展 |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赛 |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 |
全国高校园林景观毕业设计作品展 | 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 |
全国周培源大员工力学竞赛 | 湖南省力学会 | |
ACM/ICPC国际大员工程序设计大赛 | ACM/ICPC亚洲区预选赛北京赛区组委会、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
ADI中国大学创新设计竞赛 | ADI中国大学创新设计竞赛组织委员会 | |
全国大员工过程装备设计与创新大赛 | 华东理工大学、化学工业出版社、中国机械工程学会压力容器分会、中国化工学会化工机械专业委员会 | |
ACM/ICPC国际大员工程序设计大赛 | ACM/ICPC亚洲区预选赛北京赛区组委会、清华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 | |
中国环艺设计学年奖广场景观类 | 中国美术学院 | |
中国室内设计手绘表现图大赛 |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 |
海峡两岸三地室内设计大奖赛 |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 |
中国室内设计大奖赛 | 中国建筑学会室內设计分会 | |
全国青年员工室内设计竞赛 | 中国建筑学会室内设计分会 | |
E类 | 全国大员工校园歌手赛 | 教育部 |
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 |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 |
中国青少年艺术大赛 | 文化部 | |
全国大员工艺术展演活动 | 教育部 | |
福建省大员工艺术节 | 福建省教育厅 | |
福建省音乐舞蹈节 | 福建省文化厅、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文联、福建省总工会 | |
中国海峡两岸合唱节 | 中国音乐家协会 | |
福建省水仙花戏剧奖、小品小戏奖、剧场戏剧奖比赛 | 福建省文联、福建省戏剧家协会 | |
F类: | 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SCI、EI、ISTP论文(国外)、学校认定的权威刊物论文、核心期刊论文 |
附2:
艺术学院全球最大的赌钱网(合署)“严家显”杯新增赛事汇总表(14.05.09) | ||||
序号 | 级别 | 项目名称 | 主办方 | 赛事时间 |
1 | C | 全国设计**奖 | 教育部高等学校设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
2 | C | 中国高岭国际陶瓷艺术大赛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主办,中国陶瓷工业协会、中国工艺美术学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陶艺协会 | |
3 | C | 华东大奖创意设计大赛 | 华东大奖”是华东地区六省一市包协和设计委共同创立的设计大赛品牌,历经三十一年,在国内与国际设计界有着较高的知名度和广泛的影响力,久负盛名。 | |
4 | C | 中国国际海报双年展 | 主办:中国美术学院。中国国际海报双年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批准的文化交流项目和中国杭州2013西湖博览会正式项目,也是国际平面设计领域学术水平最高的海报展览之一。 | |
5 | C | 白金创意全国大员工平面设计大赛 | 主办:中国美术学院。 | |
6 | C | 海峡印刷创意设计大赛 | 主办单位: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泉州市人民政府、台湾印刷及机器材料同业公会、香港印刷同业公会、福建省美术家协会 | |
7 | C | 靳埭强设计大奖 | 长江艺术学院 | |
8 | C | ***际员工创意设计大赛 | 2010年开始举办的「***际员工创意设计大赛」为教育部2008 年开始推动的「***际创意设计大赛」—「员工组竞赛」延伸而来,结合教育部现有艺术与设计人才培育计划的竞争优势,藉由台湾自主性地举办国际级的员工设计竞赛。 | |
9 | C | 中国原创展示设计大赛 | 主办单位:中国会展经济研究会 | |
10 | C | GDC (Graphic Design in China) 全球设计竞赛双年展 | 主办: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深圳市文体旅游局、深圳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承办: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深圳关山月美术馆、深圳市华·美术馆、深圳市图书馆、深圳市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 | |
11 | C | 2013第二届中国建筑与艺术“青年设计师奖”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高职高专教育土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 |
12 | C | 常州动漫艺术周金恐龙动漫大赛 | 主办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 江苏省人民政府,承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 | |
13 | C | 中国大员工设计大赛 | 主办单位:文化部文化产业司,联合主办:江苏省文化厅、苏州市人民政府,承办单位:苏州创博会组委会 | |
14 | C | 北京大员工电影节 | 主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承办单位: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 | |
15 | C |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 主办单位:3D动力联合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中国图学学会、光华设计发展基金会等单位共同主办 | |
16 | C | 中国长春动漫节一金松鼠奖动漫画大赛 | 主办单位:长春市人民政府,吉林省文化厅,ChinaJoy组委会,承办单位:中共长春市委宣传部,长春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长春市会展业协会 | |
17 | C | 全国海洋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 主办单位:国家海洋局宣传教育中心中国海洋大学,承办单位: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全国涉海高校教务联盟 | |
18 | C | “中青无限杯” 大员工绿色游戏动漫设计大赛 | 简称UGA大赛,是由中国青少年绿色网络行动组委会支持,文化部文化市场司、共青团中央宣传部、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务司、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指导。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网络影视中心、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中国信息化推进联盟、中国动漫集团有限公司。承办单位:中国青少年绿色网络建设传播联盟、中国青年网、中青冠岳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 |
19 | C | 全国水土保持与生态景观设计大赛 | 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中国水土保持学会 | |
20 | C | 美丽奖•世界园林景观规划设计大赛 |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绿色建筑与节能专业委员会、 中国建筑节能协会、世界屋顶绿化协会 | |
21 | C | 城市设计、城乡社会综合实践调研报告 | 全国高等学校城乡规划学科专业指导委员会 | |
22 | C | 985、211高校城乡规划类比赛 | 985、211高校 | |
23 | C | 海峡两岸大员工建筑设计竞赛 | 海峡两岸高校 | |
24 | D | 红点设计大奖 | 德国著名设计协会Design Zentrum Nordrhein Westfalen创立 | |
25 | D | 中国“太湖杯”工业设计大赛 |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 |
26 | D | “创意中国”设计大奖 | 中国设计师协会 | |
27 | D | 时报金犊奖 | 旺旺中时媒体集团、中国商务广告协会 | |
28 | D | 全国旅游品设计大赛“为中国形象而设计” | 由中国工艺美术学会主办 | |
29 | D | Hiiibrand Awards 国际品牌标志设计大赛 | Icograda(国际平面设计协会联合会) | |
30 | D | “为中国而设计”第六届全国环境艺术设计大展暨学术研究论坛 | 中国美术家协会 环境设计艺术委员会 | |
31 | D | 奥斯卡动画短片奖(Academy Award for Animated Short Film) | 美国电影艺术与科学学院 | |
32 | D | 全国数字艺术设计大赛 | 主办单位:工信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TCL 多媒体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承办单位:中国高校科学与艺术创意联盟 | |
33 | D | “艺通杯”全国大员工数码影像(DV)短片大赛 | 主办单位:中国艺术教育促进会 | |
34 | D | 全国大员工建筑设计方案竞赛 | 中国建筑学会 | |
35 | E | 广东家具设计系列大赛 | 广东家具协会 | |
36 | E | 福建省高等艺术院校大员工美术作品展 | 主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美术馆协办单位:全省各高等艺术院校 | |
37 | E | 福建省高等艺术院校大员工美术作品展 | 福建省美术协会 | |
38 | E | 厦门国际动漫节“金海豚”新媒体奖 | 主办单位:厦门国际动漫节组委会 | |
39 | E | 福建省高等艺术院校大员工美术作品展 | 主办单位:福建省美术家协会、福建省美术馆协办单位:全省各高等艺术院校 | |
说 明 : | (1)A类:国家部委,或省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厅局等主管部门,或学校举办的“挑战杯”大员工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大赛。 | |||
B类:作为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员工竞赛。 | ||||
C类 :国家部委及其所属的司局,或省级政府及其所属的厅局等正厅级以上主管部门,或则学校举办的未列入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内涵建设主要评价指标的员工单项学科竞赛。 | ||||
D类:国家级学会、团体,或国际知名学会、团体举办的员工单项学科竞赛。 | ||||
E类:省级学会、协会、团体,或国家级学会的分会组织的单项学科竞赛。 | ||||
(2)竞赛项目所属类别随主办方和内涵评价的变动而进行相应的调整。 |